“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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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有“柴桑河流域眉山天府新区****
经确认,此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招标范围及内容及第六章“合同(样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第2.3条工程分包内容修改为:柴桑河-出清水场镇段,在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为1114m,宽度2-24m,建设面积约29654㎡,其中,生态护坡1425m,生态沟渠1610m;以及生境恢复1114m,栽种沉水植物2290㎡,挺水植物2280㎡,浮叶植物128㎡,柴桑河-出境前河段,在右岸建设生态缓冲带,长度929m,宽度7-17m,建设面积约1471㎡;其中,生态沟渠861m;以及生境恢复929m,栽种沉水植物1909㎡,挺水植物2169㎡;柴桑河-中建大道桥下段,生态缓冲带总长度约3600m,在两岸建设,宽度10-160m,生态缓冲带面积为207854㎡,栽种挺水植物1700㎡。以上全部施工内容(其中商品混凝土为甲供),并提供满足竣工验收全套图纸及质检资料,具体实施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附件增加“附件6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附件6
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损耗 限额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综合 | m3 | 7000 | |||||
甲方: 乙方:
(二)其余内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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