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23:59: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23:59: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静宁县****001 | **** | 服务类 | 141000.0 |
公告内容
静宁县****邀请公告
根据《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静宁县****以网上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相符的企业为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静宁县****
3.预算金额:14.1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
(1)培训内容:围绕县****
(2)培训对象:24乡镇及城市****
第一期:城市****
第二期:界石铺镇、三合乡、灵芝乡、原安镇、甘沟镇、红寺镇、细巷镇、四河镇、李店镇、治平镇、深沟乡、余湾乡、贾河乡、新店乡政法委员、综治中心主任(副主任)、综治专千、网格员代表,共计120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办培训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
1、获取:我公司于****00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
2、竞价时间:****00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将纸质版文件邮寄到点击登录查看,纸质版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点击登录查看。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凉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静宁县****
联 系人:杜招弟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