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
关于我们

玉溪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招租公告

云南玉溪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1月招租公告

序号

项目

招租说明

1

出租人

点击登录查看

2

所在区域/

场地概况

1.天利公司办公楼位于凤凰路88号,总共11层,现出租负一层、二层、四层至十一层,已通水、通电,房屋简单装修。

2.诸葛小区****

3.山水佳园湖畔活动中心房屋位于山水佳园一期多层,已通水、通电、通路,房屋为精装修。 4.百万庄园房屋及商铺位于山水佳园百万庄园生活区****

5.桂山路、抚仙路商铺位于开发区****

7.海南海口-置地花园房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

8.二生活区****

具体招租商铺(房屋)情况详见附件: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1月商铺(房屋)招租明细表。

3

出租期限

1. 诸葛小区综合楼整幢出租:1~10年;按层出租:1~5年。

2. 海南置地花园单元房出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起租,最长租赁期限截止至****。

3. 湖畔活动中心房屋、百万庄园房屋及商铺出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起租,最长租赁期限截止至****止。

4.其他商铺(房屋)出租:1~5年。

4

装修限制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2.承租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法规(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

3.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施工。

4.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

5

招租形式

采用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

6

报名要求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报名。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8

报名时间、

地点

自****起至****止。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若有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即为从第一意向承租人报名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招租公告发布满1个月后,若有意向承租人报名的,可直接确定意向承租人。

报名地点: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21室。

9

现场查勘

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10

现场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11

竞价地点

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321室,现场竞价。

12

合同签订

1.只有一人报名参加报价,由我公司于报价当日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2.有两个及以上人员报名参加竞价的,最终价高者得。由我公司于报价当日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13

费用支付方式

房屋(商铺)租金一年支付一次,依据先付后用原则,每年由承租户采用银行交纳或转账支付等方式向我公司支付租金后才能使用租赁房屋。

14

其它

1.本次竞价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

(1)物管费、垃圾清运费、化粪池清掏费详见《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1月房屋(商铺)招租明细表》(附件);

(2)水费、电费按实际用量依照供水、供电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情况自行交纳。因承租方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交纳费用的,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向我公司交纳;若承租方后期能报装独立水、电表的,可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3)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应单位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

(2)承租人经营(使用)范围超过限制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4)其他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1月

房屋(商铺)招租明细表


序号

建筑名称

实物现状

建筑面积
(㎡)

此次对外招租起竞价(年/元)

出租用途

租金

上浮率

物业服务费
收取标准

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收取标准

备注

1

天利公司办公楼负一层

房屋简装

309.36

28400

仅用于办公

不提供物业服务,不收取物业服务费(由租人自行管理)

1.电梯使用维保费: 由承租人按1500元/年/层的标准向我公司交纳(2层-11层)。 2. 水费、电费:因承租人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交纳费用,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向我公司交纳;若承租方后期能报装独立水、电表的,可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3.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天利公司办公楼二层

813.76

94039

天利公司办公楼四层

339.55

40339

天利公司办公楼五层

339.55

40339

天利公司办公楼六层

339.55

40339

天利公司办公楼七层

339.55

40339

天利公司办公楼八层

339.55

41439

天利公司办公楼九层

339.55

41439

天利公司办公楼十层

339.55

41439

天利公司办公楼十一层

319.09

38942

2

诸葛小区食堂综合楼(一楼)

房屋简装

583.43

56709

仅用于除娱乐(KTV、酒吧、会所等狭义范围)以外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

1、整幢出租:第6年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上浮1%,第7-10年租金与第6年相同。 2.按层租赁:无涨幅。

不提供物业服务,不收取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1. 水费、电费:因承租人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交纳费用,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向我公司交纳;若承租方后期能报装独立水、电表的,可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3.若进入小区停车需交纳停车费,按《诸葛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诸葛小区食堂综合楼(二楼)

512.69

33223

诸葛小区食堂综合楼(三楼)

471.75

25475

诸葛小区食堂综合楼(四楼)

453.85

24508

诸葛小区食堂综合楼(五楼)

453.37

24482

诸葛小区食堂综合楼(六楼)

399.94

21596

整幢租赁

2875.03

185993

3

山水佳园湖畔活动中心负一楼(休闲区)

房屋精装修

152.35

9872

仅用于除餐饮(饭店、快餐店等程度相当的餐饮项目)、娱乐(KTV、酒吧、活动中心等狭义范围)以外,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

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按2元/平方/月的标准向我公司据实交纳。

1. 水费、电费:因承租人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交纳费用,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向我公司交纳;若承租方后期能报装独立水、电表的,可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4

山水佳园湖畔活动中心负二楼

42.15

3187

5

百万庄园活动中心二层舞蹈室

245.41

18553

6

百万庄园F4-8号商铺

毛坯

184.43

33197

7

抚仙路18-36号商铺

房屋简装

53.84

11629

仅用于除餐饮(饭店、快餐店等程度相当的餐饮项目)、娱乐(KTV、酒吧、活动中心等狭义范围)以外,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

物业服务费:不提供物业服务,不收取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1.垃圾清运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化粪池清掏费:600元/年,包含桂山路40-1至2号商铺、抚仙路18-13至14号商铺、抚仙路18-15至16号商铺、抚仙路18-29号商铺、抚仙路18-32至33号商铺、抚仙路18-36号商铺。


8

桂山路40-4号商铺

83.26

55951

9

桂山路40-1至2号商铺

142.34

92295

10

抚仙路18-13至14号商铺

61.3

13241

11

抚仙路18-15至16号商铺

77.73

18655

12

抚仙路18-22至24号商铺

141.8

32330

13

抚仙路18-32至33号商铺

80.94

15735

14

抚仙路18-29号商铺

43.33

10651

15

抚仙路18-31号商铺

42.69

9069

16

天利公司仓库

房屋简装(单间)

101.67

3416

仅用于仓储使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物业服务费:不提供物业服务,不收取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自行管理)。

1. 水费、电费:因承租人无法直接向供水供电相关单位交纳费用,由承租方按照我公司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向我公司交纳;若承租方后期能报装独立水、电表的,可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垃圾清运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17

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213)

130.9

9111

18

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201-1)

134.81

9383

19

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202-1)

34.72

2465

20

开发区D区商住二楼(203-1)

214.59

14637

21

海南海口-置地花园 (7-22C)

房屋简装 (单元房)

138.14

31496

仅用于日常居住,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自行交纳。

垃圾清运费、水费、电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2

海南海口-置地花园 (7-22D)

138.92

31674

23

二生活区9-5-1

房屋老式简单装修、未配置家具
(单元房)

73.59

8571

仅用于日常居住,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物业服务费:65.3元/套/月,由我公司代收代缴。

1.垃圾清运费:8元/套/月,由我公司代收代缴。 2.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交纳。


24

二生活区10-2-4

单元房全新翻修、未配置家具 (单元房)

59.25

8229

物业服务费:60.2元/套/月,由我公司代收代缴。

25

二生活区03-6-2

房屋老式简单装修、未配置家具
(单元房)

63.81

6743

物业服务费:60.9元/套/月,由承租人向我公司交纳。

26

二生活区04-5-5

63.81

7049

27

二生活区06-3-4

63.81

7049

28

二生活区02-1-6

局部翻修(未翻修厨房、卫生间、未更换窗子)、未配置家具(单元房)

63.85

7980.00

29

二生活区02-4-5

63.85

7980.00

30

二生活区03-2-8

63.81

7980.00

31

二生活区03-5-5

63.81

7980.00

32

二生活区03-6-5

63.81

7410.00

33

二生活区05-1-7

63.81

7980.00

34

二生活区05-2-4

63.81

7980.00

35

二生活区05-6-4

63.81

7410.00

36

二生活区06-1-2

63.81

7980.00

37

二生活区06-2-6

63.81

7980.00

38

二生活区06-5-5

63.81

7980.00

39

二生活区06-6-3

63.81

7410.00

40

二生活区07-1-6

63.81

7980.00

41

二生活区07-5-6

63.81

7980.00

42

二生活区07-6-6

63.81

7410.00

43

二生活区04-5-1

房屋90年代装修、配置部分松木家具(单元房)

63.81

10602.00

44

二生活区04-6-2

63.81

10374.00

45

二生活区04-6-6

房屋全新翻修、配置全套松木家具及部分家电 (单元房)

63.81

11742.00

46

二生活区04-6-7

63.81

11742.00

点击登录查看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