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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现将我中心所属绿化喷洒车、自卸农用车、双排座等5辆车采取公开竞价拍卖形式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底价情况
|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名册 | 车辆类型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底价(元) |
| 1 | 鄂E5W427 | 绿化喷洒车 | 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 | 合加牌HJK5020TYH | 辆 | 1 | 33000.00 |
| 2 | 鄂E54W93 | 自卸农用车 | 轻型自卸货车 | 凯马牌KMC3040ZLB28P4 | 辆 | 1 | 13000.00 |
| 3 | 鄂E56V87 | 双排座 | 轻型栏板货车 | 江铃牌JX1041TSGA24 | 辆 | 1 | 18000.00 |
| 4 | 鄂E57783 | 洒水车 |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炎帝牌SZD5071GSS4 | 辆 | 1 | 15000.00 |
| 5 | 鄂E57253 | 洒水车 |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东风牌DFZ5120GPSGSZ4DS | 辆 | 1 | 31000.00 |
| 6 | 合计 | 110000.00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及要求
1.拍卖方式上采取公开竞价,拍卖主持人报出底价后,竞买人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200元;询价三次无人加价后,由出价最高者中标。
2.拍卖会结束后,拍卖主持人当场签发《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人应在两日内持确认书至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签订购买合同并支付全部款项。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支付款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心有权重新组织拍卖或另行确定成交人。
3.特别责任及风险提示:本次拍卖标的为车辆,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自行进行实地查勘,对车辆的数量、规格、车况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并认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负责并承担以下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与安全责任:负责拍卖车辆的运输处置;承担因运输过程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及法律责任。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已支付款项按未履行期限比例退还。
4.申请参加竞买者需按本公告提前报名,按本中心通知时间按时参加公开拍卖。成交后须当场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元。如成交后放弃、未按时签订合同或支付款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购买合同一经签订,未经我方同意,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卖、转让他方。买受人须依法使用并承担相关登记、许可、税费及债权债务等责任。如有擅自转卖、转让或从事违法行为的,我方有权收回标的物、扣除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拟参加公开拍卖的自然人请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企业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于****当天17:00前到点击登录查看报名登记。
五、公开拍卖时间及地点
时间:****下午3点。
地点:枝江市****
六、联系咨询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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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