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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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环翠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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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翠区**** (招标编号: ****(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翠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具体施工地点以招标人交底的施工图纸为准 。 建设规模: 本专业分包工程总投资约 1054.9748 万元(含9%增值税);沥青路面恢复施工长度约为7689米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环翠区**** (1)沥青路面恢复施工索引 沥青路面恢复施工索引表如下,合计7689.00米,具体施工起止点以招标人交底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沥青路面恢复做法(图纸) 沥青路面恢复做法(一)至(五):面层施工首先在基层表面洒布透油层,确保基层与沥青面层良好粘结。依次摊铺70mm厚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下面层和50mm厚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中面层,每层均需碾压密实。随后洒布封层,最后摊铺40m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表面层并碾压密实。施工过程中重点处理新旧路面接缝,确保结合良好,防止后期开裂。 沥青路面恢复做法(六):面层采用简化设计,首先洒布透油层确保粘结性。摊铺60mm厚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下面层并碾压密实,随后洒布封层,最后摊铺40mm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表面层并碾压密实。重点处理接缝区**** 沥青路面恢复做法(一)沥青路面恢复做法(二)沥青路面恢复做法(三)沥青路面恢复做法(四)沥青路面恢复做法(五)沥青路面恢复做法(六) 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工作内容 ①为满足工程的需要,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场道路、物资、材料、机械、仪器设备、引接供电线路及施工技术人员配备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②按招标人要求投入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按招标人要求投入安全文明生产相关费用,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职业病危害事故。 ③本工程项目为沥青路面恢复施工专业分包,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安全文明环保生态施工等为完成沥青路面恢复施工专业分包的其他一切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 225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缺陷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总体工程完成后开始计算。 上述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已经充分考虑了在项目实施期间可能由于业主或甲方等其他原因而发生的停工等因素。 2.3.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符合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 (2)符合相关规范及其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分包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具体时间见招投标系统内通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按时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 ,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 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传真:**** 邮政编码:200208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025 年 11 月 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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