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于新建高速公路施工期用电保障。工程线路多处于电网末梢,采用光伏发电设备作为前期临时用电解决方案,确保施工全周期安全、稳定、绿色供电。
2.2 招标范围
炉康、南三、邛芦荥、成雅扩容、攀盐、宜新、金西、昭普、德阳绕城、川汶、郎川、川红等多条高速公路,在综合场站、项目部、隧道口等区****
2.3 包件划分
2.3.1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即包件1。
| 序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设备规格、参数及要求 |
| 1 | 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 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2000kwp | 详见第三章 |
2.4 服务内容、地点及期限
(1)服务内容:为满足炉康、南三、邛芦荥、成雅扩容、攀盐、宜新、金西、昭普、德阳绕城、川汶、郎川、川红等多条高速公路施工、生活及办公的用电需求,本项目将在以上多条高速公路中部署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实施采取“集中采购、分批到场、分散安装”的策略:根据各标段工程进度与场地条件,分批次组织设备运输到场;根据各标段用电负荷及场地特点进行分散化、模块化安装,实现就近供电。
(2)服务地点:位于四川省境内,炉康、南三、邛芦荥、成雅扩容、攀盐、宜新、金西、昭普、德阳绕城、川汶、郎川、川红等多条高速公路。具体实施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的实际需求在不同点位,分批次进行设备安装。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 财务最低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单笔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业绩 1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应有明确的合同金额,内容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3.4 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团队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8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记录或纳税凭证。
3.4.1 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证书);在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务,从事 3 年以上光伏发电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交安B证或建安B证;至少在 1 个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 6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3.4.2 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资格证书);在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职务,从事 2 年以上光伏发电现场施工技术管理;至少在1个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技术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 6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3.4.3 安全负责人 1 名,在项目中担任过安全负责人职务,从事 2 年以上光伏发电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交安C证或建安C证;至少在 1 个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安全负责人职务(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 6 个月的投标人单位社保证明。
3.4.4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人员,满足施工需求不少于 8 人,其中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至少 2 人(需提供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具体以施工实际需求为准。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自****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行政处罚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http:****);
(6)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6 其他要求
参与投标的蜀道集团外部单位必须为蜀道集团协作方资源库中已完成入驻的协作方。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请于****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1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网站上同步发布。
开标时间:****17时0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3 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17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光伏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费。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9.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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