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包4)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4 | 4-1 | 便携式γ能谱仪 | 台 | 1 | 18.00 | 18.00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沈阳市沈河区 | |
| 4-2 | 离子迁移谱仪 | 台 | 1 | 23.00 | 23.00 | ||||
| 4-3 | 针孔腔道检测仪 | 台 | 1 | 15.00 | 15.00 | ||||
| 4-4 | 核素识别仪(溴化镧) | 台 | 1 | 15.00 | 15.00 | ||||
| 4-5 | 核素识别仪(碘化钠) | 台 | 1 | 8.00 | 8.00 |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79.00万元;
3.最高限价:79.00万元;
4.本项目第 4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报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九)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11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邮件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报价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采取网上申领。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正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彭助理,联系电话:****,****。
(五)谈判文件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 9 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 9 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详见文件。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 9 时30分。
(二)谈判地点:详见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购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辽宁省
邮政编码:110016
邮箱:****@1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邱助理、董助理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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