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黎平县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设计部分:按照设计服务费用计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文及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为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按黔造价协 【2021】10 号))下浮 40%。 (2)施工部份:建筑工程费用计量及计价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贵州)》,计价定额按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 、《贵州省市**** 以上相关内容做澄清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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