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二公司 |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至时间:**** 17:30:00 | ||||||||||||||||||||||||||||||||||||||||||||||||||||||||||||||||||||||||||||
|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子长市**** 询价编号:**** 对点击登录查看花岗岩路缘石及侧石(编号****)询价公告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对原询价公告中物资需求表中的型号规格及数量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材料如下所示:
请所有投标人悉知。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市张家沟 联 系 人:张强周(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女士(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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