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太湖新城片区公安智慧感知设备补盲建设 | ||
| 品目 | 视频监控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太湖新城片区公安 | ||
| 行政区域 | 吴江区 | 公告时间 | **** 17:2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 | **** 13:30 | ||
| 开标地点 | 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 ||
| 预算金额 | ¥379.70526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雷美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太湖新城片区公安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吴江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雷美玉 | ||
| 项目概况 2025年太湖新城片区公安智慧感知设备补盲建设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太湖新城片区公安智慧感知设备补盲建设
预算金额:379.705268万元(采购包1:196.380126万元;采购包2:183.32514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柒拾玖万柒仟零伍拾贰元陆角捌分(¥****.68) 一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叁仟捌佰零壹元贰角陆分(¥****.26) 二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壹元肆角贰分(¥****.42)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如投标单位已经中1个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但计入后续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
采购需求:
为片区公安智慧感知体系补充建设智慧感知设备,保证智慧感知设备正常接入公安平台,能够实现与公安平台联通及存储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
采购包2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2)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单位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投标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单位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投标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投标单位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投标项目,开启阶段投标单位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苏州市****
联 系 人:顾海舟、雷美玉
联系电话:0512-****
7、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9、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电话:****。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1.采购人信息
****采购文件.doc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