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导排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按现有管道布置情况更换填埋场至调节池导排系统、新增2#调节池至1#调节池导排系统; (2)更换填埋场门禁、保安系统; (3)更换两个调节池及一个应急处理池顶棚及围栏; (4)新增填埋场东北角边坡下方渗滤液收集池(1m*1.5m*1m)及导排系统、防渗系统; (5)新增拦污大坝下侧渗滤液收集沟(1m*1m*4.5m)、收集池及导排系统、防渗系统; (6)按现有设备工艺设置,更换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含预处理系统)、产水设备、连接管路、配电系统及配套设施(如:门窗更换、墙体防水防渗、照明等);新增中控系统及配套设施、; (7)更换渗滤液处理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及数据采集系统更换; (8)更换应急发电机(由原来的45kw变更至85KW)及配套设施; (9)新增库房设备间完善; (10)新增危险化学品存取设施及配套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存放间要求设置; (11)更换出水计量设备(含出水明渠修复,说明:因地基沉降,出水明渠已出现渗漏); (12)新增场站监控设备(预计30台),存储周期90天; (13)恢复渗滤液处理站废液收集沟(沿渗滤液处理站环形布置); (14)所有设备、设施、管道的铭牌及标识设置,设置标准严格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680.0 |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涉及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招标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二年及以上;(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方章;(3)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印章。注:a、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应配备熟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c、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d、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2.请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等证明材料益章扫描发送至邮箱ly****@163.com。申请人未提供申请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 | ||||||
| 联系人 | 粱艳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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