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梅山春晓、城北春晓2025—2026年度消防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山春晓、城北春晓、梅山春晓2-1号楼八层、梅山春晓2-1号楼七-八层东南侧。
2.2建设规模:1.梅山春晓(建筑面积约201306.48平方米,酒店40986.22平方米除外);2.城北春晓(建筑面积约81334.68平方米,口腔医院8742平方米除外);3.梅山春晓2-1号楼八层装饰工程施工项目(装修面积2149.37平方米);4.梅山春晓2-1号楼七-八层东南侧装饰工程施工项目(装修面积1570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15.60万。
2.3招标范围:1.梅山春晓(建筑面积约201306.48平方米,酒店40986.22平方米除外)、城北春晓(建筑面积约81334.68平方米,口腔医院8742平方米除外)年度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数据、信号、逻辑等的校正,不涉及设施维修或者更换)服务;2.梅山春晓2-1号楼八层装饰工程施工项目(装修面积2149.37平方米)、梅山春晓2-1号楼七-八层东南侧装饰工程施工项目(装修面积1570平方米)的全过程消防检测。
2.4服务工期:1.年度消防检测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止;2.全过程消防检测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消防竣工验收通过止。
2.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2.6服务要求:
2.6.1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服务,且服务质量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2.6.2对项目进行消防检测、维保(数据、信号、逻辑等的校正,不涉及费用),并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出具年度检测报告和相应的维保记录,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消防检查做好技术服务,检测和服务内容等详见合同协议书。
2.6.3根据检测出的具体情况向招标人出具专业性的改进意见,以便招标人依据检测出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有目的的改进。
2.6.4检测完毕后,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出具加盖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
2.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需在“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备案登记,且配备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3.1.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后按规定不能参与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近三年(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没有行贿等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
3.1.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承诺书)
3.1.5.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6投标人承接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年度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数据、信号、逻辑等的校正)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还应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委托人公章)】。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事业编制项目负责人社保由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可提供证明文件。
3.3其他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4.2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
4.3方式:投标人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主页“投标人入口”登录后,点击【网上报名】-【项目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报名。完成后在【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中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元):0
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
5.2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通过登录绍兴市****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5:00时整(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4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结束后 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上传后5日内退还;
5.5如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登录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详见“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指南”https://ygcg.sxjypt.com/detail?articleId=353)。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人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
6.3开标时间:****14:30(北京时间)
6.4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sxjypt.com)
6.5.本项目为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须通过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无法接受线下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投标。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设技术资信标),综合评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7.3系统使用费: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绍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https://ygcg.sxjypt.com/detail?articleId=347)。本项目成交系统使用费为成交(中标)价的千分之二点五(2.5‰),中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4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5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绍兴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绍兴市****
联系人:马工
电 话:****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部
地 址:绍兴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