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蒲村镇祥和村新庄组环境整治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蒲村镇祥和村新庄组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蒲村镇祥和村新庄组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9,918.3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排水渠现浇盖板C30砼直径12双向a20(560米);2、对街道两边从北岐青路至南庄口全长800米的道路进行水泥硬化拓宽1米,厚18厘米(原宽度3.5米),共800平方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蒲村镇祥和村新庄组环境整治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蒲村镇祥和村新庄组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拟派代表参加磋商全过程,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时间: ****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委托人本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蒲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卫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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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