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镇原县****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镇原县****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镇原县****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38.6425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为全县分散特困人员按照户内2人及以下发放1吨,3人及以上发放1.5吨计算,共采购无烟中块煤炭1830.5吨。 其中一包:城关、开边、临泾、南川、平泉、武沟、屯字、上肖等八个乡镇供煤913吨,预算金额:168.9050万元; 二包:太平、孟坝、新集、殷家城、三岔、方山、马渠、庙渠、郭塬、中原、新城等十一个乡镇供煤917.5吨,预算金额:169.7375万元 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配送到户、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168.905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镇原县****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776C-****-000064-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内容: 采购内容:为全县分散特困人员按照户内2人及以下发放1吨,3人及以上发放1.5吨计算,共采购无烟中块煤炭1830.5吨。 其中一包:城关、开边、临泾、南川、平泉、武沟、屯字、上肖等八个乡镇供煤913吨,预算金额:168.9050万元; 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配送到户、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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