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1.原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更正为:(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4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原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8:30);现更正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3.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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