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梨树区靠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次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2.15km,治理措施采用清淤
工程及护岸工程。本次清淤河道总长度为2.15km,护岸总长度为4.366km,其中
左岸护岸长度为2.204km,右岸护岸长度2.162km。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鸡西市梨树区
2.4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1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本次招标控制价****.28元。
2.7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建办市****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建办市****
(4)信誉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3/2024)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鸡西市梨树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邮政编码:150000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