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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第十一中学第一校区创新楼功能室资产盘点与搬迁采购服务项目

福建泉州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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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点击登录查看第一校区创新楼功能室资产盘点与搬迁采购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第一校区创新楼加固工程功能室资产盘点与搬迁采购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服务内容:需要搬至第二校区的物品,第二校区距离约为4公里,第一校区起运地最低楼层为一层,最高楼层为五层,没有电梯;第二校区目的地最低楼层为负一层,最高楼层为六层,实验楼有电梯。所有物品搬到新校区或旧校区的指定教室或位置,并按照校方要求有序排放,计算机房要求拆运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可用,空调也需重新安装,具体详见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自****至2025年11 月11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按下述地址到点击登录查看(泉州市****)现场购买采购文件,亦可通过磋商公告记载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致电代理机构,网上购买获取采购文件,成功购买文件后需将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以及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zxd****@163.com给我司核对登记。

8.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08:30(北京时间)。

10.2磋商地点:泉州市****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邮编:362011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泉州市****

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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