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博园酒文化标志物“开坛十里香酒坛”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泊头市 | 公告时间 | **** 22:2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2:00 至 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 开标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预算金额 | ¥106.15225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津缘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永安财富广场1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项目概况 |
| 文博园酒文化标志物“开坛十里香酒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文博园酒文化标志物“开坛十里香酒坛”
预算金额:****.56
最高限价(如有):****.56
采购需求:采购两个不锈钢酒坛放于原 66°瓶两侧,东侧酒坛(大口径)设计高度为 11.8米,西侧酒坛(小口径)设计高度为 11.6米;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分散及远程异地评审。2.泊头市采购办监督电话:****;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4.本项目一律通过公告发布媒体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永安财富广场106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津缘
电 话:****
八、附件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