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17:40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3,283,576.2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ZHPG2019[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丰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澄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所表述的意思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任意一个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中多了一行“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投标人只需附一次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即可。 3、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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