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拟选聘本公司“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的咨询顾问。现诚挚邀请贵公司阅读相关事项报名参加,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公司已开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基于已有的访谈调研和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分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及实施情况,客观总结“十四五”以来海南控股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对比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找准差距和问题,客观全面剖析原因,对公司“十五五”规划提出建议,对“十五五”规划形成整体思路和框架脉络并形成相关文件,为“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环境变化趋势,准确把握中央及海南关于“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研究公司面对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明确公司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战略定位,形成宏观环境、国企改革研究专题报告等文件。
结合公司发展目标,对公司当前所涉及的业务领域以及未来可能进入的行业、产业链进行深度研究,洞察行业发展机遇与存在的风险,对标行业先进经营和管理案例实践经验,找出公司与对标行业之间的差距和公司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研究分析报告等,为公司产业升级提出优化建议。
通过开展调研、访谈、资料分析等多种形式,全面、立体、客观地对海南控股业务发展、组织管控、人力资源、制度流程等进行分析诊断。科学论证在“十五五”期间的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等,完成对我公司的“十五五”规划系列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包括上报版本和内部宣贯版本等)。相关任务措施等应切实可行、可落地、可操作,确保实现公司新业务得到有效拓展、公司治理持续优化、实现公司经营效能提升的目的,推动集团向更高目标迈进。
在“十五五”规划最终定稿前(暨省国资委对我公司“十五五”规划审批同意前),需配合完成与“十五五”规划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草拟本次规划需向省国资委提交的各类说明材料(如指标调整依据等),配合海南省国资国企“十五五”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如需),以及与海南省国资国企“十五五”规划和我公司“十五五”规划相关的各项数据填报、意见反馈、交流研讨会议发言材料准备等。
为保障“十五五”规划的有效落地,还需配合后续落地保障工作,主要包括:
1.针对“十五五”规划进行战略解码,分解制定各部门、各业务板块的核心指标、重点任务等,并制定清晰的行动计划和考核评价方案,形成“十五五”发展战略实施计划。
2.针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举办有关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研讨、咨询等工作,提供战略宣贯培训服务,并负责解答相关问题。
3.在规划期间应制订切实有效的知识转移和培训计划,向我公司提供所有项目成果、方法论、知识体系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商务咨询、企业管理或规划咨询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至今的税收完税证明和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度至今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
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供应商具备战略咨询相关项目经验,2023年以来具有至少3项服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相关管理咨询业绩,并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需体现合同名称、签约双方、服务内容、签字页等信息)
1.项目负责人1名,应在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企业管理咨询领域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资格证书、服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且能做到在项目形成成果文件之前在我公司驻场时间累计不少于4周,且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及时响应选聘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出席项目重要会议等)。
2.项目经理1名,应在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企业管理咨询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资格证书、服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配置其他项目团队成员若干,原则上不少于4人,要求分工明确,具备综合服务能力。服务团队成员半数以上曾参与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企业管理咨询领域项目。
4.项目经理及核心团队成员应能做到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及时响应选聘人的工作要求(包括出席项目重要会议等),同时在项目形成成果文件之前至少应有4人在项目现场推进项目,其中项目经理现场驻场时间不少于8周。
控制价为230万元(含税价)。超出该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一)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为中选人的投标报价;合同金额包含中选人为提供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顾问服务费、税费、人工、交通、差旅住宿费、餐饮、咨询费、打印费用等各项费用。
(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并且选聘人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选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2.中选人提交经选聘人验收符合要求的第一阶段成果文件(“十五五”规划编制报告初稿),并且选聘人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选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3.中选人提交经选聘人验收符合要求的第二阶段成果文件(“十五五”规划编制报告确定稿),并且选聘人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选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选聘人“十五五”规划编制报告完成海南省国资委审核程序,并且选聘人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选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5.中选人按照选聘人要求提供“十五五”规划落地保障服务,并且选聘人收到有效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选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中选人应当在选聘人付款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选人延期、拒绝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选聘人可以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三)中选人所配备的人员工作能力或所提供的服务等不符合选聘人要求的,选聘人可以要求中选人重新给予更换或要求服务人员提供选聘人要求的服务,中选人仍未能在选聘人指定时限内安排有关人员提供服务的,选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余下阶段服务费,且中选人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25%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选聘人损失的,中选人应补足。
(四)如中选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选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选人返还全部已付款项,中选人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25%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选聘人损失的,中选人应补足。
(五)中选人应与选聘人签订保密协议,应对提供服务期间从选聘人及其关联公司处知悉的商业机密或专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选聘人或其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在保密期间(即自中选人或其指派人员收到有关商业机密或专有信息之日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六)选聘人与中选人签订的服务委托合同(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为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若产生争议,均有权向选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服务内容
详见“一、服务内容”。
按本公开征集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内容及参与评审必须的其他材料进行制作。
1.请贵公司准备《响应文件》电子版,于****下午6点前(超过此时间收到的响应文件无效,为避免文件传输错误,请贵公司预留上传时间),进入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址进行响应并上传所有响应文件。登录网址为:https://pur.yonyoucloud.com/core2/n4n399k4。如无账号,请于****下午6点前联络联系人进行临时入库。
2.联系人:周女士,邮箱:****@hnport.com,电话:****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或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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