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00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营前街道峡漳线南侧、和谐路东侧、营通支路西侧、营立路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2.3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002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4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27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0万元,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 | |||||||
| 宗地编号: | 2025航拍-6号 | 宗地总面积: | 148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航城街道郑和西路南侧会展中心西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1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7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483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178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5航拍-8 号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点击登录查看(福州市****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5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举行(福州市****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2.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3.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前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4.上述地块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上述地块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收集点、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有配建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毛坯”标准交付。 6.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7.上述地块内砂石土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土管理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长政办〔2024〕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9.上述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工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交地,应在交地之日起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11.本次拍卖出让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 10.本次拍卖出让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 11.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登录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进入下载中心->【市本级】土矿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土矿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202101.pdf”进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12.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意向竞买申请人应于****至11月24日的工作日期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点击登录查看(福州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支行,中信银行福州****
开户账号:****6228,****4704,****7438,****1286,****1582,****4397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