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二局 |
| 发布时间:**** |
| 投标截至时间:**** 09:00:00 |
| 招标编号:**** 补遗公告编号:****-01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中: 3.2.2.3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自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前7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最高不超过/万元(小写: 元,大写: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先决条件。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18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60 %,剩余部分在120日内支付,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中企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票据支付比例不低于30%),相关贴息费用承担方式为卖方承担。 现更改为: 3.2.2.3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自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前7日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最高不超过/万元(小写: 元,大写: )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先决条件。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应付价款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剩余价款,买方在180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60 %,剩余部分在120日内支付,依此类推。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返还给卖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货款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中企云信、建信融通)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票据支付比例为40%-100%),相关贴息费用承担方式为卖方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市****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耿海涛****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 联系人及电话:杨新 **** 电子邮件:****@163.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邓钰婵(**** 邮箱:****@163.com) 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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