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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离退休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采购编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离退休管理中心加装电梯及暖气、卫生间改造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2.3 项目工期:绝对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要求;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加装电梯及暖气、卫生间改造等。

2.5合同主要条款、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一、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资质: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商授权,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接受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⑤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3.2 供应商业绩:

①****至今至少具有2个电梯总承包或销售安装业绩;

②****至今至少具有2个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登录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7:30。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请在报名时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缴费方式:必须由银行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缴纳,不能以个人名义代付。

银行汇票或电汇收款人:

单位名称: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特殊钢分公司

账号:1**** ****

开户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和平东路支行

行号:301 121 000 260

交款单位必须按“竞谈项目编号-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工本费”格式在交(汇)款单备 注栏(或款项来源、附言、用途)等合适位置注明。采购组织部门根据供应商所持的收款凭证作为是否能够参加谈判的其中一个条件。

5. 响应性文件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递交响应性文件时,供应商派出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报名方式

6.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2供应商登录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进行报名:http:****。

6.3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供应商登录后点击其二级栏目“推荐信息”中的“推荐招标公告”可免费查阅。

7. 监督及投诉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电话:0311—**** 电子邮箱:****@163.com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电话:0311—**** 电子邮箱:****@163.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石家庄市****

邮编:050100

联系人:王辉、周琪

电话:****、****

  ****


附件一:合同主要条款

离退休管理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号:实业工程(25)01号

立项号:2025SYJC-001

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石家庄市长安区

乙方中标承建**项目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离退休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三、工程内容:离退休管理中心楼外挂电梯及暖气改造等施工,具体详见离退休管理中心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以下简称技术规格书)。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核减或增加)工程承包范围,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期:绝对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出具开工通知单,双方签字盖章。节点在合同签订后确定。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但由于甲方调整(核减或增加)工程承包内容、范围的,合同总价做相应调整。

2、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施工费、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材料费、设备费、环境不利因素措施费、二次搬倒费、不可预见费、材料检验检测费、设备材料出库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费、税费、规费、利润、施工风险、市场风险和及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内容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3、本工程含税包干价人民币*万元(大写:)。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前价款不变,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合同总价进行相应调整。

六、承包方式及要求:

包工包料,乙方不得转包工程。乙方如须分包工程,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定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正式批准后方可分包。分包人对乙方负责,由乙方对甲方负责,乙方应承担分包人的一切责任及后果。乙方对其分包人的施工质量负责并承担责任。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分包人在甲方现场的一切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擅自分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其退出,并有权索赔。

七、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30%的预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额的80%,经甲方对结算进行审核并经审计部驻石钢审计处审计(双方签署《河钢集团审计部驻石钢审计处审计结论通知书》)后,除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款无息支付乙方;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承包人没有任何违约,质量保证金无息结清。

2、发票要求:除预付款外每次付款前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款发票在第二次付款前开具。

3、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之日即为履行了付款义务,即本合同价格为承兑价,如需贴现,贴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双方同意甲方对发放的工程价款的使用情况有监管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及时发放施工作业人员工资,避免给甲方造成影响。

5、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未拖欠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证明,并接受甲方对施工作业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过程检查。

6、 在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中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乙方均应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不得挪作它用,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支付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管。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节点报告资金用途。

八、结算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交工结算资料:包括交工验收证书及与上述条款有关的甲方签证、结算书等结算资料。

2、结算书乙方编报,报甲方二份。要求附交工验收证书、变更、签证、方案、材料代用等文字资料(以上资料要求为原件)。

九、物资供应及管理

1、所有物资均由乙方供应,乙方供应的物资均要为合格产品并附有合格证及理化性能检测证明(对于特殊或专用材料要有使用说明书),并须经甲方的验收和确认,甲方的检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自供物资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的一切责任。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标准要求、技术规格书不符时,乙方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安装或使用前,乙方应按标准要求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规格书的材料、设备时,可要求乙方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能源介质

甲方指定用电、用水地点由乙方接至使用地点,乙方按甲方动力部门规定办理水、电使用手续,水、电费甲方承担。

十一、场地与道路

1、乙方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办理进、出厂区的相关手续。

2、甲方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在施工现场进行基准点、水准点的交点工作。

十二、工程管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网络计划,经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乙方应在进场安排及现场作业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章,并与甲方签订“安全、环保、治安交通消防协议”。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甲方的有关制度,对其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对于施工区域内的生产、生活设施(包括地下电缆、水管等)甲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交接,乙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护,不得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备制造厂商提供的安装资料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委派和设备合同规定的中外现场施工指导专家的指导。

5、乙方必须按提供的技术规格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组织施工。如乙方未按规范施工,产生的后果和甲方采取的补救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半成品及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

7、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限制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对环境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现场排出的废气、地面排水及污水,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排放标准。施工场地的扬尘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土方作业必须配有洒水车、雾炮等抑尘设备装置,非作业面的土堆采取2000目密布网苫盖。如造成施工环保不达标产生环保处罚或停工,所有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8、乙方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标线。

9、在工程实施期间,乙方存放并妥善处置乙方的任何设备或多余材料。应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残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10、施工现场不得堆放建筑垃圾,多余的施工土方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在施工现场存放,工程完工后多余的土方由乙方无条件运出。

11、乙方对其施工范围设置围挡,围挡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设置,否则甲方有权令其拆除重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施工涉及的进出甲方厂区****

1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各种保险,工程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因乙方人员与乙方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拖欠工资纠纷等导致甲方涉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5、甲方有权视建设情况、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等履约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的承包范围。

16、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在约定的时间到场检查验收,并于甲方代表检查前将“隐蔽工程自检记录”提交甲方代表,双方按国家规范、有关技术、图纸要求及乙方提交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进行各种技术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如乙方不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提出复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管理人员会议

1、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授权人定期组织甲方、乙方召开管理人员会议,乙方应按要求派员参加。乙方代表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甲方代表召开管理人员会议。所有与会人员由发包人组织进行签到,会后对会议纪要进行签字确认。

2、会议内容是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并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甲方代表应对每次会议的议事内容作好记录,并向所有与会各方人员代表提供会议纪要。

3、各方对即将采取的行动应负的责任,应载入该会议记要中。

十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交工验收

1、交工验收是指乙方完成了全部合同内容,并由甲方组织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即可向甲方报送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2、验收以施工图、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规格书、国家及专业部门颁发的验收规范和标准为依据,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3、交工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签署本合同的交工验收证书,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的日期即是本合同验收的日期,合同项目进入质量保修期。

十六、工程保修

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质保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质保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正常使用前提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2.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2.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5设备质量保证期为1年。

3、乙方在接到甲方告知维修事项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并按照双方商定的维修方案完成保修工作。

4、本工程质量保修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有权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①未按约定的时间到场维修的;

②乙方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质量保修工作的;

③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要求的。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乙方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由乙方实施保修。

6、乙方在工程维修过程中,引起的各类责任事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甲方和第三方损失,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对进行过修理、维修的部分,从修理、维修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保修期、质保期)。

8、质量保修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维修的,根据延期时间长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2000元/次的违约金。

②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的,或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③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④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资料管理

1、交工后30天内乙方将全部交工资料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向甲方移交。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保密,不得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除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使用。

十八、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水灾、台风、火灾、地震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在双方协定下,履行合同的期限按事故所影响的时间相应延长。

2、受事故方应及时以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14天之内以特快专递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查验和确认。

3、受事故方应及时用传真等方式将不可抗力事故的终止或消除通知另一方,并用证明文件证实,而且应立即继续完成其义务。

4、如果受事故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有关不可抗力发生的任何情况,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受事故方承担。

5、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60天,受事故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及时解决是否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十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以合同工期为准,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的义务,同时,如乙方不积极采取措施或不能挽回工期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符合合同工期要求,经甲方认可),进度节点延误每发生一次,考核1000-5000元,总工期按期完成,可酌情减免。

2、施工过程中,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同时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更换或维修,直至达到本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各项要求为止;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乙方按合同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继续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从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发生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及其分包人拖欠施工作业人员工资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在应付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并发放,该款冲抵应付工程价款,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同等金额的惩罚性违约金。

5、乙方及其分包人拖欠施工作业人员工资,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中形成实际施工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转包本工程以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本工程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以上所述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甲方可从工程款中减扣。

二十、其它

1、本合同由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2、执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二: 离退休管理中心改造项目

技术规格书

一、建设内容:

离退休管理中心楼层共计6层,需要北墙外挂电梯一部;1-6层楼梯间处暖气改造;卫生间防水及洁具更换;1-6层电源线及灯具更换;内墙翻新;1楼大门内及外台阶改造;走廊及楼梯间消防疏散设备安装 ;1-6层网络综合布线;首层西侧两个房间之间打开门洞一例;首层大厅原有招牌更换字体等。

本次工程为交钥匙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工程。

乙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的施工图设计、电梯加装报批建手续(告知、检验、备案、取证等)、电梯采购安装(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吊装、二次搬运井道照明、护栏、爬梯、电缆、现场设备的安装、产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有关部门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维修)、涉及相关土建工程施工、防水、垃圾清运、余土倒运、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等全部建设任务。

二、施工范围及要求

1、北墙外挂电梯一部,规格:在原有建筑楼梯间窗户处增加电梯连接1-6楼观光电梯一部,轿厢尺寸≥1.4*2.4m,载重量≥1600kg,运行速度≤0.5m/s,配备语音提示功能(音量可调,清晰播报楼层);轿厢内安装2处扶手(高度0.8-0.9m)及1个紧急呼叫按钮(连接甲方监控室,响应时间≤30秒)。

施工要求:符合河北省加装电梯相关规范,地基建设底坑尺寸不低于1.5米,顶层3.95米,开门方式2CO,机房顶部位置,满足电梯正常运行,轿厢采用长方形内部发纹不锈钢,电梯井道采用钢结构,外观采用LOWE玻璃与建筑风格协调;安装电梯两侧外墙恢复修复及粉刷面积约400平方,颜色同原有外墙。施工前需完成现场勘测,避免破坏原有建筑结构,争取国补费用的相关资料由乙方协助甲方准备。

2. 暖气改造(1-6层)楼梯间处:拆除更换老旧暖气片共计10组,10片/组,并拆除原直径1寸上下主管道,更换为1寸PPR管道约200米(暖气片采用铜铝复合材质,散热效率≥100W/片)达到取暖效果,管道为PPR管(公称压力≥1.6MPa),施工后需打压测试(压力0.8MPa,保压30分钟无渗漏)。

3. 卫生间防水及洁具更换:卫生间地面做防水共计6套结合实际漏点卫生间内部局部修复(涂刷2遍聚氨酯防水涂料,厚度≥1.5mm,试水24小时无渗漏)并恢复原貌达到不漏水,洁具及上下水管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原样更换。

4. 电源线及灯具更换(1-6层)办公灯具72套及走廊灯12套,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电源线采用铜芯线(照明线2.5mm²,插座线4mm²),穿PVC管敷设;灯具为LED节能型(走廊灯功率≥18W,房间灯功率≥24W,色温3000K-4000K),开关、插座高度0.8m(符合适老标准)。

5. 内墙翻新:1层全部粉刷环保乳胶漆面积需按现场实际面积约200平米(品牌需符合GB 18582-2020标准,颜色浅米色);其余楼层损坏部分需先修补(墙面裂缝用腻子填充,空鼓部分铲除重刷),再刷同色乳胶漆,修复面积约1000平方确保无色差。

6. 1楼大门内及外台阶改造:更换4套肯德基门面积约70平米(材质为铝合金,玻璃为钢化玻璃,配备闭门器);一层及大门口台阶改为无障碍通道(坡度≤1:12,宽度≥1.2m,两侧安装不锈钢扶手,高度0.9m达到设计规范)。

7. 走廊及楼梯间消防疏散设备安装:配备灭火器(每50㎡1具,ABC干粉型,有效期内)、应急指示灯(走廊每10m1个,亮度≥15cd/㎡)、疏散指示标志(安装高度1m,清晰标注疏散方向),需符合GB 50016-2014(2018年版)标准。

8. 网络综合布线:1-6楼各功能区****

9、首层西侧两个房间之间打开门洞一例,要求拆除墙体洞口约2200*950㎜,安装双边套木质门一套颜色同其他室内木门。

10、首层大厅原有招牌更换字体,要求原有材质字体字样安装于东侧门头上方达到美观整洁。

11、原有楼体东侧外墙处(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更换现有字体,新安装吸塑发光字体一项(红色字体,内置LED灯带),大小同原有。

12、垃圾清运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材料与设备要求

1. 所有改造材料、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乙方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如电梯、消防器材等),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电梯质保期为1年

2. 适老化材料需满足《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 50340-2016),如扶手、防滑地砖等,需提供专项检测报告。

3. 装修材料(环保水性漆、壁纸、地板等)需符合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0.124mg/m³),提供环保检测报告。

4. 质保期:电梯设备质保期为1年,安装工程质保期2年;其它装饰装修工程质保期2年。

四、施工要求

1. 乙方需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报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施工周期不得超过4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 施工过程中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施工期间需保持现场整洁,每日清理建筑垃圾;施工噪音需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昼间≤70dB,夜间≤55dB),避免影响周边居民及退休职工。

4. 涉及建筑结构改动部分(如外挂电梯安装),乙方需聘请专业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报当地住建部门审批通过后施工。

5、项目完工后空气质量应达标,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市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市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国家标准。

五、物资供应:所有物资乙供。

六、施工要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设施及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车辆、人员的安全通行。进入场内的车辆必须有环保标识,国六以上车辆。

七、验收标准与流程

(一)验收标准

1. 所有改造内容需符合本协议“改造范围及技术要求”,无遗漏、无质量问题。

2. 材料、设备需与乙方提供的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一致,无以次充好情况。

3. 功能测试:如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小程序功能正常;消防设备可正常使用;理疗设备运行良好等。

4. 观感质量:墙面平整、无裂缝;地面无空鼓、防滑达标;桌椅、设备安装牢固。

(二)验收流程

1. 乙方完成施工后,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施工记录、材料检测报告、设备合格证明等)。

2. 甲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邀请退休职工代表(至少3人)参与。

3. 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项目正式交付。

4. 验收不合格: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15天)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若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2025年 月 日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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