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武镇港墘村湖尾路道路建设工程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惠安小规模项目信息网(https:****)交易。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方式,由系统从响应报名的投标人(供应商)中,执行 合理低价中标规则确定一名中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崇武镇港墘村湖尾路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人(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监督部门:惠安县****
投资审批项目:否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崇武镇港墘村湖尾路道路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崇武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类型:工程施工
最高控制价:102564 元
最低控制价:82051 元
发包价:/ 元
减价幅度:/ 元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 于二级市政工程(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
工期要求:45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15 日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
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 同价的 10%,合同签订前应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或现金(电汇或 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3)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4)逾期竣工 违约金: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为中标 合同价款的 10%,逾期超过 30 天将被取消中标资格。(5)其他未明确事项按施 工合同约定内容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时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内签订合同 交易方式:合理低价
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 11:00
公告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1:00
招标人(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登录后查
看)
监督举报电话:惠安县****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