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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大夫第与可颐园片区****建设施工图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一、招标条件
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大夫第与可颐园片区****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4.349169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包括改造旅游道路 15 条道路总长约 3185 米;提升改造古镇核心区****其中南华官与李庄别院片区提升改造约 19570 平方米,李家大院与李济园片区提升改造约 12245 平方米,大夫第与可颐园片区提升改造约 6630 平方米;新建 8 个旅游观光车招呼站和 1 个旅游观光车充电站等。本次标段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李庄古镇核心区****6640.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853.5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大夫第、可颐园、罗家 院子、李家院子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与活化利用,并同步完善该片区周边基础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大夫第与可颐园片区****建设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李庄古镇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大夫第与可颐园片区****建设施工图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登记证》或带 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办理:(1)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在网上(远 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将公司营业执照发送至 ****@qq.com,由代理机构放《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 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后扫描成图片同报 名费支付凭证截图扫描成图片发送至 ****@qq.com。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 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 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 商资格不得转让)。(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 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 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宜宾市****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成都市****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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