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艺术画采购询价函
一、项目概况
钱江新城钱潮路20号酒店改造项目现为钱江新城假日酒店,于2010年开业,酒店主楼总高度67.9米,共计18 层,地下室两层。地下一层和二层为酒店入客电梯厅;一层为门厅、前台、休息区****
酒店运营品牌为"凯悦尚选"。现拟通过邀请询价的方式选择钱江新城钱潮路20号酒店改造项目装饰艺术画的创作、制作和安装施工。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钱江新城钱潮路20号酒店改造项目装饰艺术画的创作、制作和安装施工具体内容见清单。
2.创作要求:根据酒店品牌手册要求,结合凯悦尚选系列产品,对本项目大堂、餐厅、客房和其它公区分区域进行创作,创作内容包括艺术主题思想、理念,选用艺术品的概念方案,逻辑关系等;如选用他人作品的,需明确知识产权或版权。
3、装饰画质量标准:所供货物档次必须满足出品要求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及环保等要求,具体见清单。
4、成交人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按下列最高标准执行: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比如进口部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④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相关规定。
三、报价要求:
(1) 响应报价中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作费用、制作费用以及所用到的辅材及安装材料及人工、税金、运输、安装、措施费、施工等全部费用本项目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全部费用,如因响应人漏报错报产生的其它费用,自行承担。
(2) 最高限价:27万元(含税)。
(3)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日起第二天开始。
四、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艺术创作方案,经甲方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概念方案,经甲方评审通过后,进行产品制作;分批供货,最终于****完成,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的10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乙方安装结束,经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资料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
3)竣工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后一个月内按规定程序付清(不计息)。
以上付款项均以乙方出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乙方延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且不属于违约。
六、递交方式
(1)报价方式:线下递交响应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3)线下递交: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地址: ;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4)现场踏勘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报价需提供的资料:
Φ 项目报价单(附件1);
Φ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Φ 响应人认为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Φ 以密封的形式递交材料,封口加盖骑缝公章,启封无效。
七、评审办法:
符合资格条件的有效报价中,含税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单位。若同时出现报价最低的情况,则由经办部门自主决定委托其中1家承接该业务,优先考虑在最低中标价基础上提供优惠条件的单位为成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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