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刘坪镇黄湾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叉车采购公开招标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秦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秦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4.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叉车2辆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24.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E********刘坪镇黄湾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叉车采购公开招标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30****-016737-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4)特殊资格: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