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甲供物资
(通勤小客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新建潍坊至宿迁至青岛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甲供物资(通勤小客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1青岛枢纽普速外迁QSZH-2标红岛站位于青岛市****
2.2计划工期:青岛枢纽普速外迁工程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公告附表。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履约信用:
3.3.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至2025年11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3.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3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3.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至2025年11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3.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3.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被纳入国家铁路局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管理等信用评价体系,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不接受其参与投标的;
③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④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
4.2本次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也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09时00分至09时30分,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为:****09时30分。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潍坊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
联系人:刘晓东、王娜
电话:****、****
监督: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
电话:****
****
附件:
采购公告附表
| 包件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 1 | 通勤小客车 | JWCL31 | 辆 | 2 | 青岛市红岛站施工现场 | 中铁十二局青岛普速外迁站前项目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设备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认证的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各种特性全面达到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4.投标文件应提供投标设备详细型号、参数,同时提供正面、侧面清晰照片。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设备本身存在缺陷,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款或更换同类产品;若由此造成安全事故,向中标人追究损失。 6.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以上2022年至今包含本包件的供应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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