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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藏品数字化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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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藏品数字化采购(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1.2万元,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2025年藏品数字化采购。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总预算:31.2万元。


最高限价:31.2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编写验收报告并通过验收。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2025年 5月-2025年 10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 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2025年 5月-2025年 10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2025年 5月-2025年 10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编制在响应文件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11月 6日 09时 00分---2025年 11月 12日 17时 00分
获取方法:①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 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咨询电话:****-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平台费: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4时 30分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4时 30分
开启地点及方式:南京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 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响应单位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响应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响应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负责。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系方式:马工 ****-8033



九、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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