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5:00:00
| 项目名称 | 机器设备及废旧物资等一批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5 15: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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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以现场实物现状向受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移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转让标的拆解拉运及现场清理等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全部拆解拉运的,按5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逾期拆解拉运违约金。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成交后,受让方及其拆解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整体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自行与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勘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标的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标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拆解拉运保证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10万元,转让标的拆解拉运及现场清理等工作按合同约定完成后,经转让方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的,拆解拉运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完成《资产交割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路退还。否则,转让方将扣减拆解拉运保证金以弥补受让方造成的损失,不足时,受让方须补交。 5.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转让标的拆解拉运及处置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拉运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在拆解、拉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转让方与甘交所集团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6.标的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踏勘转让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与转让方咨询后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11.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联系 | 报名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 闫经理**** **** |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郜先生****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 |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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