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凯江安州区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绵安发改﹝2025﹞193号 | ||||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安州区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综合治理河道长16.48km,改建堤防5.55km,改建护岸10.91km,加固堤防2.81km,其中:高川乡茅香村段改建堤防1.47km,改建护岸0.735km,加固堤防1.37km;太平桥至银河化工段改建堤防0.68km,改建护岸1.675km,加固堤防1.44km;塔水镇及河清镇段改建堤防3.40km,改建护岸8.50km,塔水镇及河清镇段于插山排洪沟沟口新建排洪闸1处。;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689.14 |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项目全寿命周期服务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4.7157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库中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招标代理信用等级AAA级)。2.比选申请人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需至少完成1个水利类招标代理业绩,类似业绩应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业绩。3.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至少一人具有技术咨询和技术管理中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评审表、公示截图、四川省省级单位任职文件证明及查询截图),项目人员均应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证书注册应在本单位,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及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系统查询人员截图)。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下浮20%计取。由后续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最终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结合项目中标金额按下浮比例收费)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选取。5.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相关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azjt****@sina.com。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0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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