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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云集路39号(29.48㎡)公开招租

湖北宜昌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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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位于云集路39号(29.48㎡)公开招租 租赁底价2.5117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宜昌市 - 西陵区 注册地(住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7号(1号楼)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1192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3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市场估价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余款按《租赁合同》要求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四)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需符合国家各项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自行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意向承租方一经资格确认,不得变更承租人及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所有价款不予退还。出租资产用途仅限于商业、办公用途。

(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3)承租方不得出现改造、改建、增加设施等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并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4)不得开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营业活动,且保证在出租资产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行政处罚、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间资产的管理由承租方负责,对资产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资产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资产及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不动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

(五)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认可并接受本次《招租公告》、《房地产估价报告》、《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一)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追责和索赔。

(二)项目成交后,租金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三)承租方承诺若因城市整体规划等原因需要承租方退场的,在出租方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承租方无条件及时腾退。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29.4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 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 1 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 2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 e 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 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 三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 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宜昌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双方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公司还有权进一 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及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建筑面积29.48(平方米) 地址云集路39号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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