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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泰山景区红门广场区域交通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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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红门广场区域交通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泰山景区红门广场区域交通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进场交易编号:JQ-ZC-2025****

项目名称:泰山景区红门广场区域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998381万元

最高限价:64.998381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山景区红门广场区域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审。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启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行政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芮 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泰山家园商务办公楼A1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芮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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