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设备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芦山县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改造项目(设备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
采购包3:合同签订之日后4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投标人所投车辆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公告内车辆名称为“医疗车”;(3)若配套医疗改造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4)若配套医疗改造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5)若配套医疗改造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包3:
(1)(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3)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4)若投标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芦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二、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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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