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零星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了保证点击登录查看零星工程的顺利实施,需要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现向院内外征集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的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㈢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质量纠纷败诉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㈣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㈤未被院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或禁入名单。
二、申报材料获取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有意参与点击登录查看零星工程的施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应供应商征集信息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报。
三、申报材料递交
㈠申报材料递交时间:****至****。各供应商申报相关材料应于****下午17时前,发送至****@qq.com。
㈡申请文件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供应商征集信息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㈢不予接收的情形: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材料;
2.邮寄送达的申请材料;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㈣申请企业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递交的材料存在不实行为,将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四、入库资格取得
㈠申报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同一联系人或同一法人多次申报、申报多个联系人、没有有效证书等问题的企业,将不具备考察资格。
㈡申请材料审查工作完成后,向审查合格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合格后纳入零星工程合格供方名录。
五、零星工程内涵说明
主要包括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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