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连大厦、辅楼接待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场所绿植租摆工程 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新海连大厦、辅楼接待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场所绿植租摆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摆放(特)大、中、小三种规格的绿植共约475盆,具体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换。
2.2招标范围:新海连大厦、辅楼接待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场所绿植租摆,绿植的日常养护、保洁、更换、临时租摆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服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31180元,本次报价采用全费用单价方式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及控制单价,超过做无效投标处理。
2.5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合同内考核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为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下列资料扫描件:(请备注联系电话,邮箱)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于****至****,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发送到邮箱****@qq.com,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注:本项目同时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选择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09:00分前,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09: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七、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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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连云港市****
联 系 人: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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