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城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宜春市城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人:李传平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2楼203
三、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宜春市城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项目实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会议类型划分为4个采购包,一类会议是市****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 1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市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2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3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市宜阳新区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 4 | 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一般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是 | |
| 2 | 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一般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是 | |
| 3 | 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一般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是 | |
| 4 | 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 一般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是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技术保障 |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
|---|---|---|---|---|---|---|
| 1 | 服务内容 | 协议采购概况与限价 | 1.采购概况:1.1为了减少采购重复招标,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对宜春市**** | |||
| 2 | 服务内容 | 硬件设施基础要求 | 供应商协议投标的床位数和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须满足以下要求:一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200人。床位数=单人间协议数量+标准间协议数量*2+套间协议数量。供应商的同类客房、会议室只能报一个价,不得以一、二、三、四类会议进行区分报价, 自助餐可提供不同标准供办会单位选择。 | |||
| 3 | 服务内容 | 配套设施要求 | 1.酒店(或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 .酒店(或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6.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有与酒店(或饭店)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2)总服务台应有中英文标志,24小时有工作人员提供接待、问讯、结账和留言服务;(3)提供一次性总账单结账服务(商品除外);(4)总服务台提供酒店(或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酒店(或饭店)价目表,本市**** | |||
| 4 | 服务标准 | 服务要求 | 1.服务的基本原则 (1)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 | |||
| 5 | 其他服务要求 | 监督管理 |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2.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2.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2.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2.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2.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2.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技术保障 |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
|---|---|---|---|---|---|---|
| 1 | 服务内容 | 协议采购概况与限价 | 1.采购概况:1.1为了减少采购重复招标,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对宜春市**** | |||
| 2 | 服务内容 | 硬件设施基础要求 | 供应商协议投标的床位数和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须满足以下要求:二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50人。床位数=单人间协议数量+标准间协议数量*2+套间协议数量。供应商的同类客房、会议室只能报一个价,不得以一、二、三、四类会议进行区分报价, 自助餐可提供不同标准供办会单位选择。 | |||
| 3 | 服务内容 | 配套设施要求 | 1.酒店(或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酒店(或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 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6.前厅 ⑴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有与酒店(或饭店)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⑵总服务台应有中英文标志,24小时有工作人员提供接待、问讯、结账和留言服务; ⑶提供一次性总账单结账服务(商品除外); ⑷总服务台提供酒店(或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酒店(或饭店)价目表,本市**** | |||
| 4 | 服务标准 | 服务要求 | 1.服务的基本原则 ⑴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 | |||
| 5 | 其他服务要求 | 监督管理 |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2.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2.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2.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2.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2.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技术保障 |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
|---|---|---|---|---|---|---|
| 1 | 服务内容 | 协议采购概况与限价 | 1.采购概况:1.1为了减少采购重复招标,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对宜春市**** | |||
| 2 | 服务内容 | 硬件设施基础要求 | 供应商协议投标的床位数和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须满足以下要求:三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30人。床位数=单人间协议数量+标准间协议数量*2+套间协议数量。供应商的同类客房、会议室只能报一个价,不得以一、二、三、四类会议进行区分报价, 自助餐可提供不同标准供办会单位选择。 | |||
| 3 | 服务内容 | 配套设施要求 | 1.酒店(或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酒店(或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6.前厅 ⑴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有与酒店(或饭店)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⑵总服务台应有中英文标志,24小时有工作人员提供接待、问讯、结账和留言服务; ⑶提供一次性总账单结账服务(商品除外); ⑷总服务台提供酒店(或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酒店(或饭店)价目表,本市**** | |||
| 4 | 服务标准 | 服务要求 | 1.服务的基本原则 ⑴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 | |||
| 5 | 其他服务要求 | 监督管理 |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2.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2.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2.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2.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2.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4.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技术保障 |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
|---|---|---|---|---|---|---|
| 1 | 服务内容 | 协议采购概况与限价 | 1.采购概况:1.1为了减少采购重复招标,方便单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对宜春市**** | |||
| 2 | 服务内容 | 硬件设施基础要求 | 供应商协议投标的床位数和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须满足以下要求:四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5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50人。床位数=单人间协议数量+标准间协议数量*2+套间协议数量。供应商的同类客房、会议室只能报一个价,不得以一、二、三、四类会议进行区分报价, 自助餐可提供不同标准供办会单位选择。 | |||
| 3 | 服务内容 | 配套设施要求 | 1.酒店(或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定点场所、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 3.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4.酒店(或饭店)的建筑、会议设施、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场所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 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5.定点会议场所住宿退房时间为当日14:00。 6.前厅 ⑴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有与酒店(或饭店)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 ⑵总服务台应有中英文标志,24小时有工作人员提供接待、问讯、结账和留言服务; ⑶提供一次性总账单结账服务(商品除外); ⑷总服务台提供酒店(或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酒店(或饭店)价目表,本市**** | |||
| 4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1.服务的基本原则 ⑴对客人一视同仁,不分种族、民族、地区**** | |||
| 5 | 其他服务要求 | 监督管理 | 1.管理形式:财政监管部门或征集人可通过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服务监督。若相关部门新出台与会议定点场所相关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监督管理: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2.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2.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2.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2.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2.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2.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2.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2.8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资格后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宜春市本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市宜阳新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采购单位在与各中标定点场所结算时,应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选择中标企业确认定点场所。各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在财务报账处理时,必须严格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和正式发票,会议定点场所名称应当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按照最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仲裁委员会的,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2.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宜春市本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市宜阳新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采购单位在与各中标定点场所结算时,应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选择中标企业确认定点场所。各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在财务报账处理时,必须严格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和正式发票,会议定点场所名称应当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按照最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仲裁委员会的,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宜春市本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市宜阳新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采购单位在与各中标定点场所结算时,应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选择中标企业确认定点场所。各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在财务报账处理时,必须严格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和正式发票,会议定点场所名称应当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按照最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仲裁委员会的,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4.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宜春市本级,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市宜阳新区,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采购单位在与各中标定点场所结算时,应依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自行选择中标企业确认定点场所。各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在财务报账处理时,必须严格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和正式发票,会议定点场所名称应当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按照最新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三)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四)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五)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六)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七)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采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如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承担相应损失。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仲裁委员会的,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2).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3).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4).分包名称: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2 | 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 | 供应商须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一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对照征集文件一般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采购限价要求、硬件设施基础要求,由征集人和宜春市财政局共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2、特殊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2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无。 4.采购限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人每天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限价,金额上限为宜春市市直部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餐费、会议室租金及会标、座牌等其他费用,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同时,酒店标准间和单人间住宿费(每房间至少含1人早餐)上限为300元/天﹒间,套间住宿费(每套至少包含双人早餐)上限800元/天﹒间 。) 5.硬件设施基础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200人;二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50人;三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30人;四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5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50人。)
2.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二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对照征集文件一般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采购限价要求、硬件设施基础要求,由征集人和宜春市财政局共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2、特殊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2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无。 4.采购限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人每天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限价,金额上限为宜春市市直部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餐费、会议室租金及会标、座牌等其他费用,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同时,酒店标准间和单人间住宿费(每房间至少含1人早餐)上限为300元/天﹒间,套间住宿费(每套至少包含双人早餐)上限800元/天﹒间 。) 5.硬件设施基础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200人;二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50人;三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30人;四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5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50人。)
3.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三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对照征集文件一般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采购限价要求、硬件设施基础要求,由征集人和宜春市财政局共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2、特殊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2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无。 4.采购限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人每天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限价,金额上限为宜春市市直部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餐费、会议室租金及会标、座牌等其他费用,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同时,酒店标准间和单人间住宿费(每房间至少含1人早餐)上限为300元/天﹒间,套间住宿费(每套至少包含双人早餐)上限800元/天﹒间 。) 5.硬件设施基础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200人;二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50人;三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30人;四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5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50人。)
4.分包名称: 宜春市城区四类会议定点场所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对照征集文件一般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采购限价要求、硬件设施基础要求,由征集人和宜春市财政局共同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供应商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扫描件。 2、特殊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2提供住建部门或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无。 4.采购限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人每天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限价,金额上限为宜春市市直部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含住宿费、餐费、会议室租金及会标、座牌等其他费用,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同时,酒店标准间和单人间住宿费(每房间至少含1人早餐)上限为300元/天﹒间,套间住宿费(每套至少包含双人早餐)上限800元/天﹒间 。) 5.硬件设施基础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详见附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200人;二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50人;三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10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130人;四类会议床位数不得少于50张,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不得少于50人。)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https:****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400服务电话:400-118-6677
CA及签章服务: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任何征集服务费用。
2、供应商需要上传《供应商报价与硬件基础设施明细表》与《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3、响应文件应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中提交,提交响应文件资料后请致电告知,联系电话:****。
征集人:点击登录查看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