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怀远县****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怀远县****
1.4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1.5 项目业主:点击登录查看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怀远县****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怀远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水塘清淤22950立方米,新增护栏3.2公里,提升水系生态功能;绿色低碳:采用太阳能路灯145 盏,维修光伏路灯220盏,推广低碳节能设施;污染防治:建设9.8公里污水管网和三格式湿地厌氧池,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景观提升:种植本土树种行道树,建设五小园1000米,美化村庄环境,胡巷村道路改造、公共厕所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概算。
2.7 合同估算价:999.45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120天;建设期完成后即进入运营期5年。
2.9 招标范围:怀远县****,本次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及后续运营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设计:依据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业主相关具体要求,进行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配套设计内容以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评审的内容(设计成果应能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以及包括本项目测绘、测量等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和项目需要),即相应阶段测量等,提供相应成果文件、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期维修、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3)项目运营:包括不限于参与前期规划和设计、施工作业指导、日常种植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管理、运营安全管理等,具体详见运营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 项目)
2.11 其他:无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运营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完毕)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
(4)运营负责人:无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7 信誉要求:无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运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人员、荣誉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1)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不少于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代理机构咨询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怀远县****
邮 编:233441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万达写字楼B座7楼深圳市建星公司
邮 编:2330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欧兆令、回文莉
电 话:****、****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
联 系 人:/
电 话:****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办理时间:**** 15:44:33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 16:39:35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