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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龙峰大道跨线桥辅道完善工程澄清与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NCS - 202510ZJ - 112101)

一、内容:
长沙经开区龙峰大道跨线桥辅道完善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现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附件甲供材数量表中的材料种类与工程量清单E.28: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中的种类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复:本项目甲供材种类及数量以招标文件附件甲供材数量表为准。
问题2:在工程量清单含有甲供材料的清单项目特征中,明确已扣除甲供材料费,甲供材按2%计取其他管理费,但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13,只有设备费或单株超过3万元的苗木可计取其他管理费,因此甲供材的其他管理费在组价时无法计取,是否此费用在投标报价时无需考虑,在工程完工结算时再计取?
答复:招标清单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甲供材管理费,投标报价请自行考虑。
问题3:在编制说明“五、编制结论”中列出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为269791.84元,其他各专业工程固定费率部分也分别列出了相应金额,但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未列出该几项费用金额,在投标报价时是否该几项费用不能超过编制结论中所列出的金额?
答复: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按费率计算,投标报价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费率按招标控制价费率不予调整。
问题4:请问本项目提供的甲供材数量、单价都为0,软件导出报错,请问清单是否存在问题?
答复:本项目甲供材种类及数量以招标文件附件甲供材数量表为准。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 - ****(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根据《长沙经开区****

及其内设机构、全资(控股)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投标零参与,本人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
响力,为亲友投标或承接本园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便利;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
办企业的(含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企业,在本园区外注
册公司后回本园区****
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该企业不得参与(含委托等变相参
与)本园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参与竞拍、承租(含以他人
名义承租等变相承租)本园区直属企业管理资产。
三、本次澄清与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的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
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电话:0731-
84020090。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系人:彭林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
联系人: 肖薇(项目负责人)、崔瞳瞳、江林芳、肖洪锋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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