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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浙江绍兴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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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1.5万个汽车电池框架建设项目

嵊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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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利用现有设备并新增设备数量,新购抛丸机、三维激光切管机、角磨机等设备,采用抛丸、切割、焊接、打磨等工序于厂房内实施汽车电池框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全厂预计形成年产1.5万个汽车电池框架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不低于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不低于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收集后,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不低于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2

嵊州市玲笼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只小笼包项目

嵊州市****

嵊州市玲笼食品有限公司

拟投资266万元,租用位于浙江省嵊州市****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主要采用和面、老面醒发、面皮压制、肉类处理、肉馅加工、切菜、馅料制作、成型、蒸制、速冻等技术及工艺,购置和面机、揉面机、拌馅机、绞肉机、制皮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2000万只小笼包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调节+混凝沉淀+气浮+A/O+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加盖处理,且定期在废水处理站附近喷洒除臭剂和加强绿化建设;配料、和面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溢散,要求加强清扫。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原料残渣、废包装材料、次品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污泥、静电除油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专业的回收单位处理;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至****(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市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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