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解除屯昌民福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示
根据《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屯昌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文件内容,屯昌民福医院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海南省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起解除与屯昌民福医院签订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该院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八一路与环东路交叉口。
参保人员须知,自****起,在该院就医将无法使用医保结算,建议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如有疑问,可咨询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
特此公示。
屯昌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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