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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拟出租门面房公示

经****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长办公会集体审议,确定以下门面房拟对外出租。
|序号|位置|拟招租经营范围|所处楼层|面积(㎡)|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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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栖霞校区食堂旁|干洗店|一层|14.10| |
|2|江宁校区食堂旁|咖啡店|一层|14.77| |
|3|江宁校区食堂旁|理发店|一层|20.97| |
公示时间:****至****。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后勤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 - ****。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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