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之4号地块休息点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漩门湾湿地服务设施提升项目之4号地块休息点改造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玉环市漩门湾生态修复和文旅设施提升项目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04-01-913374)),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玉环漩门湾湿地,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停车场铺装工程、侧石车挡、标线等,停车位324个,侧石车挡648个。具体详见招标人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人预算书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招标人预算书)。
2.4工期要求:不超过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三类人员 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8浙江省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及时关注。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到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注册通过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https:****。
(2)投标人通过 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 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 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4000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5.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
①在本投标项目登记完成后,通过 台州市****
②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 保函 ):
①保函的受益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名称)。
②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在本投标项目登记完成后,通过 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 保证金 栏目选择 电子保函 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申购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网站 办事指南 区内的《投标人购买保函操作手册》)
注:在系统中查看保函状态为 已支付(保函) ,因未确认保函已出函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二(纸质保函):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保函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保函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应持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当天14时00分至14时30分;
递交地点:玉环市****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接收人:点击登录查看;
接收人联系方式:****、****。
注:纸质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 见索即付 条款和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5.4注意事项
①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
②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
③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将投标文件上传至 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 。(技术支持电话:****、****)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无须纸质文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8.其他事项: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ztb.zjtz.gov.cn/)、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上发布。
8.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自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日内向监督部门(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诉。
8.3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
9.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仙花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地址:玉环市****
(二)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玉环市****
(三)监督部门名称: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地址:玉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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