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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山东枣庄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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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枣薛土挂告字〔2025〕6号

经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IE浏览器,IE10以上系统;网址:ggzy.zaozhuang.gov.cn)以网上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不动产

单元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及年期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人民币)

保证金

(万元、

人民币)

加价

幅度

(万元)

挂牌报价

起止时间

容积率

(地上)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薛城区****

****GB00001W****

和谐路东侧、世纪大道北侧

18975平方米

零售商业

40年

1.2<容积率(地上)<2.0

<45%

≥25%

9965

1995

10

****9时00分起至 ****11时45分止

薛城区****

****GB00007W****

民生路东侧、学院三路北侧、科创一路西侧、科教路南侧。

60235平方米

商业

40年

1.2<2.2

<40%

≥25%

31625

6325

10

****9时00分起至 ****12时00分止

薛城区****

****GB00002W****

朝晖路西侧、世纪大道北侧、榴园大道东侧

50403平方米

商业计容面积3%-5%

城镇住宅70年商业

40年

1.0<2.0

<24%

≥35%

34030

6810

10

****9时00分起至 ****12时15分止

薛城区****

****GB00002W****

世纪大道北侧、榴园大道西侧

29680平方米

商业

40年

1.2<2.5

<40%

≥25%

17810

3565

10

****9时00分起至 ****12时30分止

备注:1、以上宗地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执行;2、涉及文物保护内容,按照《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3、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城投公司、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及有欠缴出让金和违约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利用等不良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有意竞买者应提前取得CA数字证书,于****16时前登录枣庄市****

三、出让方式。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增价报价方法,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可在挂牌报价期间进行报价,挂牌截止时间前5分钟进入限时竞价,最后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最高报价竞买人。竞价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最高报价竞买人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从交易系统打印已加盖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见证专用章的《网上挂牌交易结果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挂牌交易结果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则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四、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zaozhuang.gov.cn),浏览或下载《枣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CA数字证书并参加竞买。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详细阅读网上交易规则,自行踏勘土地。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4、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反馈到网上交易系统的信息为准,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手续,并即时与银行联系核实到账信息。

5、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枣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竞价准备工作。务必使用IE浏览器10及以上版本。竞买人因自身终端电脑或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价的,竞买人自行负责。建议准备两台按照要求设置合格的电脑,以防进行限时竞价时出现故障影响报价。

6、未涉及事项,以挂牌文件为准。网上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

五、补充说明。

1、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如果出让土地涉及地上和地下的光缆、管道、通讯、电力等设施的迁移等相关工作,由土地竞得者自行协调解决,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竞买申请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提供资金来源为合规自有资金的说明和承诺。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如逾期未签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咨询方式。

1、业务咨询:枣庄市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薛城区中和路财税综合大楼) 电话:0632-****。

2、CA办理咨询:0632-****。

3、系统技术咨询:0632-****,0632-****。

4、枣庄市****

电话: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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