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602地块城市展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602地块城市展厅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学南路与江阳路交叉口东南侧现有中式建筑内。
2.2招标范围:GZ602地块城市展厅装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122.78万元
2.4工期要求:35日历天,****施工,竣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非厂房)(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
5.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911室(扬州市****
5.3方式:(1)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需包含邮箱、联系电话)现场领取
(2)线上报名将线下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报名文件、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报名文件所需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
联系人:邵祖鹏
电话:****(转8015)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