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的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按照公告规定的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 自由竞价:取得报价资格的意向受让人在公告规定的自由竞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规定数额或其整数倍。在自由竞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若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当前价格即为最高报价。(例:某项目在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间为10分钟,当前最高报价为100万元人民币〉后,在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若有新的有效报价,则10分钟重新计时。若10分钟内无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100万元人民币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特别提示: (1)如意向受让方在自由竞价期内未进行报价,则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2)意向受让方请注意起始价、加价幅度及货币单位(因网络竞价系统设置的最低报价为起始价,故第一位报价的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3)在当前最高报价为意向受让方所有时,也可选择是否再次报价。 (4)自由竞价或限时竞价时间段内,请实时关注最高报价。 (5)如限时竞价期无意向受让方报价,则通过网络竞价系统确定自由竞价期的最高报价方为受让方。 (6)报价期结束,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则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优先购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即在本项目中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资质条件、同等出价的基础上可以优先受让。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人严格按照《操作指南》和《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参与网络竟价。网上竞价时,自由报价填写的数字是总金额,限时竞价填写的数字0.01万元或整数倍数,是加价总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