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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红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租闲置校舍(原红桥镇中心小学校黄泥村校点)

四川宜宾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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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闲置校舍(原红桥镇中心小学校黄泥村校点) 项目编号: ****
公告开始时间: **** 18:00:00 公告结束时间: **** 18:00:00

出租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

闲置校舍(原红桥镇中心小学校黄泥村校点)

项目编号(江国资交易〔2025〕9 号)

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5 日 - 2025 年 11 月 18 日 )

报名时间

2025 年11 月 5日18:00 - 2025 年 11月 18日18:00

竞价时间

2025年 11月19 日8:00 - 2025 年11月 19 日12:10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9 日8:00-2025年11 月 19 日12:00,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 11月19日12:00— 12:10 )

资审文件上传时间

2025年11 月 5 日18:00 - 2025 年 11 月 19日15 :00(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竞买人仍需在2025 年 11月 19 日15 :0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化交易系统,同时将资格审查纸质资料在2025 年 11 月 19 日15 :00前递交到点击登录查看八楼,由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1月 19日15:00-18:00

(一) 租赁标的物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不动产权总证编号

房屋

用途

拟租赁用途

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面积(㎡)

租金总额(元/年)

竞 租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

1

江安县****

厕所

生产用房

1层/1层

40

建筑面积共计656.00平方米房屋合理占用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15000元

2500元

100元/次

教学楼

2层/1-2层

546

食堂

1层

70

备注:

1.本次标的物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要求,严禁用于污染环境、高能耗、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本次租赁时间为5年(含装修时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一年一付,租期内先交租金后用房,提前十五日支付下一年租金,金额为竞得价。

3.以上租赁房屋为现状条件下出租,有意竞租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

4.竞买后需另缴履约保证金为2500元(起始租金总额月租金的两倍),由点击登录查看收取,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无息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后点击登录查看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5.江安县****的资产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四川全明劲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该处资产的实际管理由江安县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管理。

6.特别提醒:竞得人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租赁合同,如放弃租赁资格的,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点击登录查看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易须知

(一)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出租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中心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中心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出租项目的《出租公告》及交易须知。

(三)“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为本中心指定的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应通过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

(四)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五)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住所)

江安县****

法定代表人

胥清林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机关单位

企业类型

政府出资

所属行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17460D

经营规模

四、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简介

江安县****资产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四川全明劲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该处资产的实际管理由江安县点击登录查看进行管理。建筑面积共计656.00平方米房屋合理占用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 ,本次租赁时间为5年(含装修时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一年一付,租期内先交租金后用房,提前十五日支付下一年租金,金额为竞得价。

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租赁

是否设置保留价

是否存在优先

购买权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省宜宾市新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

编号

宜新房估报〔2025〕第****号

评估基准日

****

出租行为

内部决议

决议机构

中国共产党江安县****

决议文号

红桥镇2025年第十二次党委会会议纪要

决议内容

会议议定,一是原则上同意以“公开招租”方式为盘活方式。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要求,严禁用于污染环境、高能耗、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二是同意按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租金竞拍底价为15000元/年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江安县财政局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

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批准单位名称

江安县人民政府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

资格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价款支付方式:在交易合同中约定。

二、 出租方、承租方(意向受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内签订《交易合同》。

三、价款支付期限:在交易合同中约定。

(一)意向受让人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二)出租方、承租方(意向受让人)按照《交易合同》有关约定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由出租方、承租方(意向受让人)各自承担。

(四)本次出租标的成交后标的交接等工作由承租人(意向受让人)和出租人在《交易合同》里面明确。

六、报名

报名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先办理数字证书方可注册登录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竞价平台为“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如下流程,操作步骤可见附件:

(一)注册登录;

(二)意向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意向登记及保证金缴纳(优先承租权人上传身份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并行使权利。)

(三)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现场查勘确认书(见附件);

(6)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

(7)竞买人提供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要求,严禁用于污染环境、高能耗、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承诺书。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4)现场查勘确认书(见附件);

(5)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

(6)竞买人提供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要求,严禁用于污染环境、高能耗、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承诺书。

七、竞买方式 公开竞价 □其他()

公开竞价有关事项

如征集到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一般竞买人和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则以起始价进行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无合格

意向受让方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一般竞买人和行使优先购买权人)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个周期。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止。

地点

宜宾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

相关说明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的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按照公告规定的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

自由竞价:取得报价资格的意向受让人在公告规定的自由竞价时限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规定数额或其整数倍。在自由竞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若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当前价格即为最高报价。(例:某项目在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间为10分钟,当前最高报价为100万元人民币〉后,在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若有新的有效报价,则10分钟重新计时。若10分钟内无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100万元人民币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特别提示:

(1)如意向受让方在自由竞价期内未进行报价,则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2)意向受让方请注意起始价、加价幅度及货币单位(因网络竞价系统设置的最低报价为起始价,故第一位报价的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3)在当前最高报价为意向受让方所有时,也可选择是否再次报价。

(4)自由竞价或限时竞价时间段内,请实时关注最高报价。

(5)如限时竞价期无意向受让方报价,则通过网络竞价系统确定自由竞价期的最高报价方为受让方。

(6)报价期结束,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则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优先购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即在本项目中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资质条件、同等出价的基础上可以优先受让。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人严格按照《操作指南》和《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参与网络竟价。网上竞价时,自由报价填写的数字是总金额,限时竞价填写的数字0.01万元或整数倍数,是加价总金额。

八、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

(勾选)

□前审

提示:

1.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参与资格审查时,若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交齐全的,可在系统规定截止时间前补充材料,线下提交材料的需在资格审查小组规定时间补充相关材料,但只能补充1次。

2.若资格审查方式为前审的,未参加资格前审或参加但审查不合格的,无法参与公开竞价。

后审

提示: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审查时间:2025年 11 月 19 日下午15:00-18:00 。

3.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2025年 11月 19日15:00 前,所有意向受让方应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递交到点击登录查看八楼,由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所有的资格审查资料需一式三份装订密封递交。

4.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参与资格审查时,若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交齐全的,可在评审时间截止前按资格审查小组规定的时间补充相关材料,但只能补充1次,补充资料时间须在2025年 11 月 19 日下午18:00前提交。

5.所有意向受让方参与网上竞价后,均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后审,未参加资格后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交易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九、受让程序

第一步:确定承租方(意向受让人)。一是有效最高价成交;二是有效最高价必须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若有);三是资格审查合格。上述三条同时满足且经出租方确认后,方可成交。

第二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后受让方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双方公章(自然人捺印),交易中心、承租方(意向受让人)、出租方各执一份。

第三步:签订相关交易合同。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意向受让人)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第四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合同生效后,交易中心将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步:交纳出租价款。根据《交易合同》要求缴纳价款。

第六步:出租方、承租方(意向受让人)按照约定移交标的。

十、保证金处置

(一)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后(勾选)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并由点击登录查看直接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余未竞得人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二)当出现下列情形时,点击登录查看、出租方可以以承租方(或意向受让方)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承租方(或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点击登录查看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且过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进行虚假竞价响应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出租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对出租方、点击登录查看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受让方未参加资格后审或参加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成功参与竞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放弃受让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出租公告》及附件相关规定,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8.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十一、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

2.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3.承诺书

4.出租合同(示范文本)

5.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

6.现场查勘确认书(示范文本)

7.资产评估报告

8.部分标的图片

9.操作指南

十二、联系信息

(一)出租方: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地 址:四川省江安县****

现场查勘:公告截止日前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请持单位介绍信。

(二)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袁女士 ; 联系电话:****

地 址: 江安县江安镇南屏大道7号市****

(三)网络竞价系统技术服务公司(北京筑龙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1-****

十三、免责申明

一、点击登录查看将委托人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不能视为对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提请意向受让方认真查验标的和阅读涉及本项目出租的相关资料(如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等),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多方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结构、价值、质量、出租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认可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竞价结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点击登录查看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品质承担担保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关注项目动态和本中心信息通知,并对参与网络竞价的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参与竞价或因自备的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出现以下情况,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竞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由于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等原因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因下列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出租方、市场监管、司法等监管部门紧急要求网络报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

(1)交易系统服务器机房网络、互联网或本中心网络出现故障的;

(2)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3)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通过本中心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5)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6)接到挂牌申请人或有权部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四、当上述第三条第(三)款问题解决后,点击登录查看将视情况终止报价或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优先权;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公告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闲置校舍(原红桥镇中心小学校黄泥村校点)出租文件.docx
转让文件: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租闲置校舍(原红桥镇中心小学校黄泥村校点)出租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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