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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点击登录查看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

依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办事处拟对点击登录查看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10858.851789

中标供应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签订的《点击登录查看城市****

(一)清扫保洁:

1.甘李路,一级道路,双向5车道,涉及道路长度262m,核减主车道面积5652.77㎡,人行道面积2952.23㎡,一级道路清扫保洁单价 23.05元/㎡/年,核减绿化面积1908.25㎡,3米外绿化面积139.09㎡,绿地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205019.58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2.甘李三路,二级道路,双向4车道,涉及道路长度130m,核减主车道面积2223.19㎡,人行道面积1035.45㎡,单价 17.03元/㎡/年,核减绿化面积883.45㎡,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8374.69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3.坂李大道,一级道路,双向8车道,涉及道路长度36m,核减主车道面积945.91㎡,单价 23.05元/㎡/年,核减绿化面积151.06㎡,核减3米外绿化面积1.68㎡,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22301.16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4.国芬路,三级道路,双向2车道,涉及道路长度24m,核减主车道面积381.36㎡,核减人行道面积57.62㎡,单价 11.90元/㎡/年,核减绿化面积32.3㎡,单价3.26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329.16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5.龙岗大道,一级道路,双向8车道,涉及道路长度395m,核减主车道面积1603.28㎡,核减人行道面积865.95㎡,单价 23.05元/㎡/年,年度核减费用56915.75元,后续不再进行清扫保洁服务。

(二)爱卫消杀:

1.甘李路,核减人行道面积2952.23㎡,绿化面积1908.25㎡,3米外绿化面积1.68㎡,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4949.57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2.甘李三路,核减人行道面积1035.45㎡,绿化面积883.45㎡,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1899.71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3.坂李大道,核减绿化面积151.06㎡,3米外绿化面积1.68㎡,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151.22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4.国芬路,核减人行道面积57.62㎡,绿化面积32.30㎡,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89.02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5.龙岗大道,核减人行道面积865.95㎡,单价0.99元/㎡/年,年度核减费用857.29元,后续不再进行爱卫消杀服务。

以上路段从****开始核减,环卫清扫保洁核减金额为:347940.34元/年(金额大写:叁拾肆万柒仟玖佰肆拾元叁角肆分),爱卫消杀核减金额为:7946.81元/年(金额大写:柒仟玖佰肆拾陆元捌角壹分),合计核减:355887.15元/年(金额大写:叁拾伍万伍仟捌佰捌拾柒元壹角伍分)。(详见附件1、附件2)

为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

 

 

征求意见期限:从****至****(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龙岗区****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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