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太姥山景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
二、更正信息
文本通知 类型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标题 太姥山景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 内容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太姥山景区****
1、太姥山景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包的年度最高限价为 **** 元,其中本项目垃圾清运费用按以下标准计算:244 车次 / 年 ×730 元 / 车次 + 年度车辆折旧费 4600 元 = 182720 元(大写:壹拾捌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该部分清运数量、费用均为固定费用,投标人不得对该项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若擅自调整,其投标将按无效报价处理;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中,严格按上述费用构成及金额要求单独列明垃圾清运费用,且本项目垃圾清运费用在合同履行阶段,按上述固定单价(730 元 / 车次)结合实际发生的清运数量进行结算。
2、原招标文件中4.2特定条件业绩要求中的物业业绩内容包含物业管理、绿化养护、保洁、垃圾清运之一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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