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
投标须知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不高于20元/人/年
3.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4.服务对象:点击登录查看全体学生(金牛路校区****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金牛路校区****
6.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应于****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合肥市****
7.评标时间、地点及办法:****下午2:30在合肥市****
8.项目联系人和投标文件接收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9.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金牛路校区****
10.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的三天内与学校签署合同,测试服务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服务无异议,一周内付清全部款项,项目费用据实结算。
11.合同有效期:签订之日起一年期。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年检合格,所投服务在经营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供应商依次进行审查。有弄虚作假、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资格审查如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三
服务需求
(一)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搭建2025年学生体测智能化测试平台,平台含数据采集、进度监测、数据上报、数据统计分析、预警与反馈、智能评估、成绩公布与查询、健康指导等功能。
(二)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体测时间、采用送测到校的方式。体测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根据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所有测试工作(特殊天气除外)。测试完成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上报,****前完成数据分析,后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相应的数据整理。
(三)本次服务须具备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的能力,同时可供学校、教师实时查看测试数据及测试进度,学校可实时查看管理信息数据以及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和评价。
(四)采用智能化仪器测试,测试方案应具备测试点现场测试环境下能够实现测试数据采集并实时上传的特点,测试数据上传要保证单个学生单项测试成绩实时上传。
(五)测试完成时自动生成学术型纸质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报告,半个工作日内将测试数据以EXCEL格式交学校存档,48小时内制作完成总结汇报型报告,并提供电子版留档。
(六)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数据信息管理,支持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永久保存,随学生的升学转学流转档案,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学生体质健康和个人信息,除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应数据分析和汇总外, 不得对数据信息进行其他处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七)提供的所有体质测试器材必须符合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国家标准;验光仪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八)只购买技术服务(含架设《国家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管理平台和视力监测管理平台、组织测试并必须包含视力六项测试项目的测试、数据处理和上报国家学生体质网数据上报平台、数据分析、信息反馈、测试数据供体检和近视眼防控相关工作相互调用等),不购买测试仪器(详见磋商文件)。所有测试仪器、测试人员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负责提供学生信息、学校测试场地等,并协调配合体测工作开展。
(九)测试前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测试前要讲清测试细则和安全事项,测试过程中确保仪器使用安全,测试仪器需自带充电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按国家、省、市上级部门要求,协助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测和上 下半年各一次的视力数据等相关信息上报工作。
(十一)依据学生体质健康网发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 规范测试方法视频”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现场测试。
(十二)测试结束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校级多维度的体测数据分析报告(含视力)。
(十三)在测试前要详细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患病或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要提出暂缓参加测试,符合免测规定的学生可以不参加测试。
(十四)测试项目(项目期内如采购人对测试项目有调整,可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项目期内如遇国家调整上报项目,根据国家规定项目安排测试。)
(十五)体测平台配置要求
搭建2025年学生体测智能化测试平台,平台含数据采集、进度监测、数据上报、数据统计分析、预警与反馈、智能评估、成绩公布与查询、健康指导等功能。
(十六)体测设备配置要求
四
评标程序
注:投标人按年生均服务费进行报价,单位为元/人(预算价为元/人/年,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按实际参与测试人数据实结算。
2.投标按总分高低确定第一中标人。
3.评标时,竞标单位不需到场。
五
竞标文件
投标人需密封提交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叙述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投标授权书、投标函。
3.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学校的服务方式提交保障服务内容及承诺。
5.投标单位认为其他有利于中标的合法资料。
六
特别告知事项
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
七
其他要求
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以及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点击登录查看金牛路校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
其他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九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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