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
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县域智慧水务与生活污水高效治理综合升级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设备更新项目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东海县****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950万元,其中:
(1)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 50 万元,
(2)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5700万元,暂列金额 20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31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如有))。
(1)应优先组织与提标改造密切相关的工程内容施工,与提标改造相关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辅助用房土建、安装、内外装饰工程;b.滤池及消毒池土建、安装、内外装饰工程;c.污泥处理系统改造;d.细格栅及配套设备更换;e.一期生化池改造:包含潜水搅拌设备更换、内回流泵改造、曝气系统改造等;
(2)总工期要求:315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 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出水调试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① 设计:包含红线内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各阶段图纸报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其他相关服务:施工阶段与现场的配合服务(派驻设计代表驻场,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设计优化(结合EPC总成本目标,优化工艺参数,避免设计冗余,同时满足后期运营维护的便捷性)、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协助试运行调试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 采购:包含设备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设备、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 施工:包含红线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内外现场三通一平、临时施工道路、开设道口(临时和永久)、临时水电、临时围挡、基坑支护、临时降排水及其他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临时工程;b、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一、二期)、混凝反应池、一期混凝沉淀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污水脱水间、加药间、鼓风机房、滤池及消毒池、厂区****
④ 交付:试运行(含联合试运转、调试):试运行指出水连续稳定达标运行15天,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C 标准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的投标。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准。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6)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本项目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和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对使用推荐品牌进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将招标人书面同意书(格式自拟)原件彩色(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7.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7.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含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资质需与分工匹配:设计分工由具备本公告 3.2(1)款设计资质的成员承担,施工分工由具备本公告 3.2(2)款施工资质的成员承担,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分工内容及对应资质,未明确对应关系的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5月-2025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9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05 日至 2025年 11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9日09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7.2.1本项目招标采用一阶段开标、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如得分相同,不受该条款限制),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资格审查或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由评委进行竞争性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大于等于3名少于5名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 (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1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2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2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2分) |
| 2.技术方案 (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4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4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4分) 4.环境影响分析(3分) | ||
| 3.设计深度 (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5分) 2.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展示主题,是否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完整无误的设计展示主题和内容(2.5分) |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分) | ||
| 5. 经济分析 (5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1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分) |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进行抽取确定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审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0.5分)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0.5分)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0.5分)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0.5分) |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4.采购管理方案 (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09时30分前(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到达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三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接到电话通知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书面作答。 【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要求编制,上传至投标工具的【货物技术标】中。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A4文本,其中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 3.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须符合以下暗标的要求:项目管 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6分; (2)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6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6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6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6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5月-2025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计取得分。 | |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给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有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6)资格审查业绩与加分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7)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彩色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云港市东海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云港市****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郭工 ,电话:****
监督小组联系电话:****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10.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设备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报名(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报名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 **** |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 ****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 (微信同号) **** (微信同号) ****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 **** **** |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 | |
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设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文件、经济标等)。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11.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所需内容后全部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生成投标文件上传。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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